谱写法治引领新篇章——鹤峰县法治建设综述

恩施日报 通讯员 禇冲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鹤峰县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破解发展难题,规范政风民俗,提升治理效能,法治鹤峰建设驶入快车道,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鹤峰建设领导,建立“大法治”工作格局

“‘法治鹤峰’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必须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在2016年7月6日举行的全县“两学一做”法纪专题培训班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鹤峰县委书记王小平对法治鹤峰建设作出动员令。

而在一年前,也就是2015年8月,县委法治鹤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切实担负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法治鹤峰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正式建立。

随后,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法治鹤峰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公共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监督问责体系更加健全,公民法律素养普遍提高”目标,明确了23项法治鹤峰建设工作任务,绘制出一幅线条清晰、特色鲜明、前景明朗的发展蓝图。

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成立法治鹤峰建设专项协调组,包括依法执政专项协调组、宪法法律实施监督专项协调组、依法行政专项协调组、公正司法专项协调组、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专项协调组,形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各尽其职、各展其能的“1+5+N”的大法治工作格局。

同时,制定《县委法治鹤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县委法治鹤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机构性质、职务职责、会议制度等内容作了科学、具体、规范的界定,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

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法治建设考核,使之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与“方向标”,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运行法治化

今年1至7月,以鹤峰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达到100%,位居全州前列。这是该县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鹤峰县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目标,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县所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现全覆盖;圆满完成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考试换证工作;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州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新修订的《鹤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讨论,推动营造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与此同时,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范畴,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法活动,切实做好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人大任命干部、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全力推进法治信访,严格执行法定途径清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诉求、解决问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广泛开展信访听证,通过群众公义、情理评判等方式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以律师“三进”为依托,多举措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逐步提高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从源头减少信访矛盾。2016年,该县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300余起,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100余起,有效提高了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正是得益于法治鹤峰的建设,县委、县政府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社会难题成效明显,江坪河水电工程、八峰药化企业均在法院主导下走依法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的路子,实现了企业的起死回生、重现活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向好。

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2015年8月13日上午9点,鹤峰县人民法院30名法官面向国旗挺立,身着法袍,右手握拳过肩,齐声庄严宣誓,这一幕成为法治鹤峰建设的里程碑。

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县,该县紧紧抓住机遇,严格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建立职业保障四项改革。

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和“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县人民法院落实院庭领导审判管理职责,改革审委会议事制度,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联席会议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

“司法改革当年,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结率和执行率位居全州第一。”该县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该县以“司改”为突破口,深入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办案法官、检察官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办案的积极性也相应提高,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

同时,该县还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改革政策任务,不断提高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法治鹤峰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全面提高法治创建水平,树立全民法治信仰

“有村民的房屋因工程放炮施工导致出现裂缝,部分房子的瓦片被震破,还有村民放在茶叶加工厂的几百斤干茶因下暴雨涨水被冲走,但村民没有因为这些损失到上级政府上访,而是采取自救的方式减少损失。”太平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在村支两委的努力下,仅今年春节以来,该镇龙潭村就成功化解因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的矛盾纠纷150多起,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村”。

据介绍,自宣鹤高速公路建设启动以来,因工程施工导致该村近40户村民的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还有部分村组公路、农作物遭受损失,暴露出较多的矛盾纠纷隐患,面对这些问题,龙潭村支两委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没有出现一例上访行为,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人民群众都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全县上下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经济社会发展才会行稳致远。”该县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三年来,该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法治创建工作中砥砺前行。

2015年,鹤峰县探索出以“四级法治网”为载体的基层治理模式,把农村社会治理引入法治化轨道。2016年,该县推进以法治引领、德治教化、自治管理为内容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2017年,县委、县政府将信息化与“法治、德治、自治”进行融合,提出“一化三治”建设,法治鹤峰建设踏上新征程。

 

与此同时,该县认真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面已建成邬阳法德教育培训基地,步行街法治文化一条街,国税、地税、电力等10多个法治文化小区, 30个“四新八无”“满堂音”等文化广场等等。在青少年普法宣传方面,连续两年开展政法女干警儿童安全知识宣讲活动,为全县所有小学生送去平安法治知识“大餐”。在2016年5月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鹤峰县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