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和无理取闹绝对要打击。同样,欺民霸市无作为的村干部也要惩罚,干群一视同仁,才会有和谐的氛围!”
“正就是正,歪就是歪!任何为一己之利,歪曲事实的人,都会受到应有惩罚!”
……
3月1日,鹤峰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溇水清风”发出推文《一村民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被处理》,一时间刷爆“朋友圈”,点击量破两万。
2月25日,在鹤峰县第十五届纪委四次全会会场上,面对与会的100余名单位“一把手”和9个乡镇分会场1000余名基层干部,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一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
这起典型案例的主角是该县铁炉白族乡马家村一刘姓村民,他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享受超标准易迁安置房的要求被拒绝后,便开始不停上访,当信访结果没有完全达到个人目的时,刘某选择了举报,自己不识字,便送烟送钱,请人代写举报材料。
材料中,他仅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对党员干部恶意“贴牌”“戴帽”,杜撰不实信息,于2017年9月6日首次投递给鹤峰县纪检监察机关。鹤峰县纪委监委收到其举报材料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进行核查。经查,其反映的铁炉白族乡党委书记谷成辉、原副书记刘丽丽的问题线索与实际不符,予以查否。
撞了“南墙”,刘某仍不回头,又将已经查否的问题线索不断向上级机关投递。据统计,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其先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递交检举材料5份,其中3次以谷成辉、刘丽丽为举报对象。
收到举报必查,但在纪检监察机关一次一次调查核实中,当地流言蜚语四起,让被举报人深感委屈:“我既没分管易迁安置房项目,马家村包片干部也不是我……”刘丽丽很无奈。
几番调查后,刘某本人也向调查组亲口说明:“刘丽丽不是我告的,是他人要我添加的名字,而举报谷成辉则因为他是乡里的主要领导,我把他写进去就可以引起上级的重视。”
经深入调查,鹤峰县纪委监委认定,刘某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诬告陷害行为。同时,查明举报者刘某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今年2月,刘某因诬告和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至此,一场诬告风波画上句号。随着媒体转载,网民拍手称快:“不放过贪官,也不让人民公仆蒙受污名,为家乡纪委明察秋毫点赞!”网友“岁月神偷”说。“不真实举报,搞得人心惶惶,鼓励举报监督,但是对诬告也要坚决严惩不贷。”网友“YouthVV”说。
“诬告陷害行为触碰道德底线,违反党纪国法,污染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必须严厉打击。”鹤峰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教育监督管理,坚决用党纪国法打击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同时,结合该县出台的《关于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六条意见(试行)》,建立崇尚实干的正向激励体系,巩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