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彭新华)2019年1月18日,记者从县司法局了解到,为充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鹤峰县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即日起,可在鹤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和各乡镇所在地司法所处报名参加选任,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18日。
据悉,今年我县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0名,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拟选任人民陪审员7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