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胡瑞霞 特约记者 牟琼
“现在河道里的垃圾变少了,河水更清了,来这里游玩的人也越来越多。”“去年,我们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活动,提升了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河道管理的意识。”
日前,湖北鹤峰县燕子镇22名河道管理员参加巡河护河知识培训后,聚在一起聊起“河长制”实行以来的变化。
近年来,鹤峰县通过全面落实“河长制”,实现了河、沟管理全覆盖,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库管理机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守护了碧水清流。
“水脏,问题在水,根子在岸”。自2017年以来,燕子镇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与河道管理员签订河道管理责任书,对河道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每年预算专项资金用于河长制工作,动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积极营造全镇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实现“河长”全覆盖,确保燕子镇每条河道、水库、塘坝、沟渠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治,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燕子镇聘任的22名河道管理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当起了生态环保志愿者,定期开展河道垃圾清运志愿服务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事关长远发展、人民群众生活福祉的大事。在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同时,该县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深入开展焚烧、禁煤、禁鞭和扬尘污染治理、非煤矿山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6年春节,鹤峰出台县城禁鞭令。2017年,鹤峰县安排400多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全县1167家茶叶加工企业实行“柴改煤”改造,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与9个乡镇签订鹤峰县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2018年12月17日,鹤峰开出扬尘管控首张罚单,对城区两个未按要求采取降尘防尘措施进行施工的在建工地,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其迅速整改。2016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3天;2017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4天;2018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1天,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综合排名第一。同年12月12日,鹤峰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截至目前,鹤峰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77个,州级生态村57个,生态村占行政村比例达65%。
为全州同步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美丽恩施,鹤峰奋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