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王小平委托,5月28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元洪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重点研究讨论鹤峰县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鹤峰县委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鹤峰县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度实施方案(讨论稿)》和《鹤峰县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将美丽乡村建设和州、县、乡三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有机结合,依托资源禀赋,围绕产业发展,培育示范村。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农户资金和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挥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践行生态文明观,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推进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建管并重,务求长效,持续提升河流生态健康整体水平。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层层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战区责任、乡镇责任、部门责任和帮扶干部责任,全力做好贫困县退出国家抽查工作。要扎实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深入细致查漏补缺,把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解、再落实。聚焦问题和短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力攻坚冲刺,统筹谋划、多管齐下巩固脱贫成果。“一把手”要带头抓、带头落实,着力实施产业就业扶贫,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通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脱贫。举全县之力、汇全民之智、上下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鹤峰县河湖长制、2019年部门预算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