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民政局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7月12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决定授予全省49个单位“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县民政局名列其中。

据了解,这已经是鹤峰县民政局连续三年获此先进称号。近年来,我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级上级部门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竭诚为民、开拓创新,在改善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服务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作者:融媒体记者 史明 实习记者 杨洁 洪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