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将兑付2018年度593万元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日前,记者从鹤峰县财政局了解到,全县2018年度593万元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预计2019年9月16日前全部兑付给补贴对象。

为做好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拨付兑现工作,鹤峰县财政局制定了《鹤峰县2018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兑付方案》,县交通、运政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此方案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据悉,根据《恩施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其中,农村客运油补资金545万元,补贴对象为在鹤峰境内经许可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的合法经营者;农村水运油补资金6万元,补贴对象为在鹤峰境内经批准从事水路客运的合法经营者;城市出租车油补资金42万元,补贴对象为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此次财政补贴资金依据各行各业主管部门审核的成品油价格补贴兑现花名册,经补贴对象签字确认后,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或企业账户上,实行一次性分配。

(作者:融媒体记者 洪双 通讯员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