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医保局:落实“四减” 为服务做加法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中央、省、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鹤峰县医保局深化落实“四减”工作,做好市场主体和参保人的“贴心人”,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

居民报案减流程

减环节、减材料。为了方便居民及时、快速进行意外伤害报案,鹤峰县医保局取消意外伤害需到中心现场报案的程序,可实行电话、QQ报案,并取消意外伤害、外伤(村、社区)证明。

“我母亲意外受伤骨折了,请问报案的程序是怎样的?需要我母亲或者其家属到鹤峰县医保局报案吗?”8月13日,鹤峰县医保局接到一通咨询电话。

随后,经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苏鹏调查了解到,刘腊月确实属于意外伤害情形,并无第三方责任,按政策可纳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鹤峰县医保局直接复函恩施市中心医院,刘腊月此次住院医疗费用按正常程序直接实行“一站式”结算。

“一个电话就可以报案,也无需提供意外伤害、外伤(村、社区)证明材料。县医保局还积极主动帮忙联系恩施市中心医院,通过线上处理我母亲的住院资料,不到半小时就处理完成,可以结算出院了。”曾菊英开心地说道,心里很是感谢。

患者报销减时限

减时限、减跑动。“与往日不同,现在可以在铁炉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交资料,对于我们家住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节省了来往县城交材料的时间和精力,真是太方便了!”林志勋收到了前段时间申请报销的在外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十分开心的说道。

林志勋家住铁炉乡江口村四组,因患脑梗在湖南桑植县中心医院就医,由于当时没有办理转诊手续,无法在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在了解相关政策后,他将此次住院资料交到了铁炉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6月5日,我将林志勋的零星报销资料交至鹤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月9日,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就完成了资料的初审、复审及结算工作,于今日将报销的费用支付至他的个人银行账户。”该中心工作人员熊慧敏说道。

据了解,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效率,目前该县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到10个工作。

企业职工参保减费用

8月25日,记者从鹤峰县医保局获悉,该县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已实施到位。

据了解,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鹤峰县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按正常缴费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共16家;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恩施州医保发〔2020〕15号)文件规定,已将减征部分缴费金额13.59万元退还至企业;对前来登记核定参保并符合减征政策的242家用人单位实行减半核定征缴2920734.18元,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截至目前,该县已为258家用人单位减征医疗保险费3056639.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