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无证明县市”建设,3月9日,鹤峰县“无证明县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鹤峰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鹤峰县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鹤峰县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其中包括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税务局等23个部门,涉及402个证明事项,基本清理取消证明事项,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
“现在到窗口办事都是一次性办成,不用再跑到各个部门交材料、开证明,大厅还有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也很热情,省时又省心,办事体验极好。”2月23日到县便民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肖某开心地说道。
自全面启动“无证明县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县按照“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原则,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用依法取消、数据共享、承诺替代等方式,清理取消证明事项,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彻底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
(记者 伍洋 通讯员 覃倩凤 钟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