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鹤峰县农业农村局、鹤峰县交通运输局组成工作组,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芭蕉河水库,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保障饮用水安全。
工作组对库区实行全覆盖巡察,确保饮用水源地实现“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渔船、无渔民、无网具、无生产,并重点规范库区内船只管理,就三无船只、竹筏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水源地安全。据鹤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谭波介绍,鹤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车辆2辆,执法船1只,执法人员10人,联合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芭蕉河库区进行三无船只及竹筏等进行清理暂扣,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并暂扣三无船只3只、竹筏3只(其中2只现场拆除)。
芭蕉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作为鹤峰城区3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之一,为防治水环境恶化,改善水库水质,自芭蕉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以来,鹤峰县先后累计投资6904.03万元,实施芭蕉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取水口上移、芭蕉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围栏围网、设置标示标牌等项目,实时监测芭蕉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水质,保护芭蕉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城区居民饮水安全。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消除库区三无船只及竹筏等安全隐患,并将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水源地巡查保护工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违法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水生态的行为坚决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