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鹤峰县作为“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先行区改革试点,获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鹤峰县人社局作为“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先行区改革试点牵头单位也获得县优化办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活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县人社局作为先行区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对暂保的涉企保证金进一步进行规范清理,实现无涉企保证金。
据悉,自2021年以来“涉企保证金由12项减至2项,保留2项中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3%降至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差异化存储模式”基础上再行突破,在全国率先成功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同时,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缓两替三免存”的差异化存储政策,切实降低施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为全县168个工程缓缴、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658.86万元。
下一步,鹤峰县人社局作为“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先行区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将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加大无涉企保证金的推行力度,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当改革“领跑者”,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