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好农民工工资“保护伞” 当好企业“店小二”

“他们工资我们是按月通过银行代发到他们本人的工资卡里,这次他们又造册了26名农民工近20多万元的工资,这里面可能有问题……”7月10日,鹤峰县下坪乡某有机茶厂新建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在劳动保障监察局对该局工作人员说道。

据了解,该工程总投资近400万元,按照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要求,落实建设领域根治欠薪“4+3”制度,存缴农民工工资准备金90万元、实行农民工信息化实名制打卡上下班管理、通过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现阶段工程已近尾声,但参与该工程建设的部分工程承包商及少数农民工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到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聚集静坐。

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得知情况后,积极参与处置,约谈该工程施工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承包商,通过手机现场调阅信息化实名制考勤数据、工资发放台账、农民工登记信息等资料,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及筛查该用工企业用工管理漏洞。

核查现场

经查,该工程虽落实了根治欠薪领域“4+3”制度,但存在用工管理混乱,农民工工资未全额发放,有以包代管的情况存在以及农民工未全部落实打卡上下班制度等问题。

目前,鹤峰县劳动监察保障局已对该工程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工程承包商进行约谈,并进行严厉的批评。

“我们保证在三天内将已锁定的,真实发生的,涉及19名农民工的17万元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到位。”该工程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道。

“针对‘上报农民工工资数据不实’这一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农民工信息化考勤数据筛查、严格落实“4+3”制度、强化线上督导与线下实地走访调研、加大宣传力度,构建严密的数据复查体系。同时,进一步要求施工企业强化用工管理,抓实抓细管理细节,防止被人利用管理漏洞,造成欠薪问题。”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悉,今年以来,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围绕“营商环境建设、23℃人社服务”强队伍、建机制、抓服务,建立“不见面”回访督导、减处罚重约谈、网上远程办理“4+3”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服务施工企业,助推该县经济发展。


(作者:融媒体记者 尹丽子 通讯员 龙宪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