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邬阳乡云雾村发现清改土归流时期“塘”碑。
“塘”碑立于雍正未年,历经时代仓桑,现仅存碑帽——长75公分,宽42公分,中心厚度33公分。其碑址坐标点为东经110°16′54″,北纬30°12′46″,海拔982米,在云雾村三组村民覃仕胜的承包地田间小路边。
碑北面最大的一块地1.2亩,是容美改土归流后塘署的楼房之地,后曾一度兴办私垫,现已废为良田。
发掘地周边有官田10亩,昔均为上等水田,现分属村民覃仕胜、孙元祥、覃业阶的承包地,为有机茶茶园。
据悉,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政府对原容美土司辖地划分为鹤峰州、长乐县,隶宜昌府,并于州属云雾村等19处,设塘并各驻官兵5人(道光时为4人),其职责是稽查匪弁,护卫行人,防守驿道,抓捕案犯。
云雾村“塘”地,地处青龙落穴之地——由东至北大溪奔流,南耸窑湾,西迤大岭;北边任家河,是鹤峰、五峰两县的咽喉要津。乾隆初期,建有屋桥两座供往来行人过往(其中一桥毁于1959年水患,一桥仍在)。两桥之间,还有天然自生桥一座。然而,存废之桥均已杂入历史的滚滚烟尘,现在供两岸人们通行的是方便而快捷的公路桥。